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清算审批
一、办事流程
(1)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企业持区批准文件(原件)及申报材料到市商务局收缴原批准证书。
(2)企业持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工商、国税、地税、财政、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撤销相关手续。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公司盖章) 原件;
2、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亲笔签字) 原件;
3、投资方协议(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原件;
4、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国资管理部门意见书 原件;
5、批准证书 原件;
6、营业执照 复印件;
7、清算方案(公司盖章) 原件。
8、公告(省级以上报纸、预批复之后公告)
三、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六、联系电话:85767006—8004 8548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