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江办发【2001】55号文件精神,中共江汉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区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四、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抓好区直机关正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的培训;指导区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五、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七、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审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及分工
  书记:肖俏春
  副书记:熊文钢
  纪工委书记:龙文莉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区直机关工委设2个职能部(室)和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团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办公室
  (二)组宣科
  (三)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五)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55号
  联系电话:8548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