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29 09:56 打印

 

第一部分、江汉区纪委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纪委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二、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纪委总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第二部分、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收入总计392万元,支出总计212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占本年支出2%,项目支出208万元,占本年支出98%。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2万元。与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8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廉政网的维护经费4万元,用于大宣教工作13万元,主要成效:组织基层、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培训,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及廉政文化教育,组织4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居民群众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系列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编辑《公务人员廉政手册》之八4500余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400余人次参加“江汉论坛”警示教育报告会。用于治庸问责工作13万元,主要成效:一是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制作了电视片,对2015年突出问题进行了曝光,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召开督察调研和专题调度会对重点问题下达《整改督办函》,提出整改建议。二是治理突出问题成效显现。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四是完善长效机制。用于纪律审查、执法办案工作178万。主要成效: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了《中共江汉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江汉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目标任务。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制全区重点安排2名区级领导向区委常委会报告,14个基层单位党组织向区委全委(扩大)会报告,78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本单位党(工)委(扩大)会报告,107个社区党组织向所在的街道工委会报告,医院、学校党组织向所在的主管部门党(工)委会报告。三是坚持不懈狠抓“四风”,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督查组,在重要节点,对全区基层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追责。开展规范津补贴清理活动。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23家单位发放津补贴进行了检查审计,并在全区开展了自查自纠,清退违纪违规金额734万元。对文山会海、三公经费开支超标、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四是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权谋私、贪污贿赂的案件。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些工作如监督检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还未结束,2016年还将继续推进。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纪委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纪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汉区纪委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燃料费7万元;维修费3万元;保险费2万元;过桥过路费和安全奖励费用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用于公务接待活动。

八、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汉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较2014年减少99万元,降低32%。主要原因是有些工作具有持续性,需延续到2016年,经费需预留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汉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汉区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九、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