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中共江汉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治疆工作方略。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

领导成员及分工

  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胡金利同志主持区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耿世文同志协助胡金利同志负责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联会、黄埔同学会、机关党支部、绩效目标、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信息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络科,联系区政协、经济统战工作。

  副部长沈越新同志负责对台、侨务、纪检工作、基层统战、海外联谊会工作,分管港澳台侨务工作科。

  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静同志主持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工作,分管民族宗教科。

    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芳同志负责工商联(商会)、经济统战工作。

  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吴谦同志协助李静同志抓好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协助抓好机关党支部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联络科

  联系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联会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进行党外干部管理。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民族宗教科

  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四)港澳台侨务工作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港澳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负责我区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推动侨务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