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委宣传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1 16:28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宣传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宣传、省市以外(境外)相关媒体接待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