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司法工作体系建设,江汉区联手高校探索实践成果转化

发布日期:2021-09-04 18:46   来源:大武汉客户端

为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体系建设,9月3日,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共同举办“江汉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体系建设”研讨会,促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实践成果转化。

研讨会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周凌作《江汉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体系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报告,剖析了江汉区人大多年来在监督司法工作中的“得与失”。此外,市、区人大代表,高校专家以及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还围绕“江汉区人大开展监督司法工作的现状及未来探索方向”进行了交流研讨。

为了将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此次研讨会上还首次发布了《江汉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试行)》,为今后更好的依法开展监督司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高校学者剖析江汉区人大多年来在监督司法工作中的“得与失”。

开展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江日报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在基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常常面临“如何找准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如何找准人大监督司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结合点”“如何找准人大司法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的着力点”以及“如何找准人大司法监督的突破点”等困惑。

“近5年来,江汉人大已逐步形成一套具有江汉特色的司法监督工作体系。”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介绍,为了走出困惑、突破瓶颈,近年来,江汉区人大以司法工作中的“人”和“事”为切入点:构建司法监督“1+N”制度体系,让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打造“法律专家+专工委+代表+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新格局,让监督力量更加专业化;建立司法监督平台(庭审监督系统),突破了常规监督模式,实现监督平台信息化;综合、灵活运用《监督法》规定的多种监督方式,尝试对不同监督方式的整合运用,让监督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