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 关 法 规


  (1)《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第三条;
  (2)《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3)《武汉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委托)
  (4)《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五条;
  (5)《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6)《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
  (7)《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的通知》第二条第  三款;

 

建议配置:分辨率800*600 小字体 IE 5 或更高 Copyright 2002
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汉区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联系电话:(027)85481716 EMAIL: jhq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