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登记撤字〔2025〕第013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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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武汉中莱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户) |
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武汉中莱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户)
经审查,8户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撤销武汉中莱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如燕家居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屿菱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有强百货有限公司、中铁融投城乡建设(湖北)有限公司、武汉鼎盛合装饰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瑞瑶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琪灵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取得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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