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11-11 11:19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撤销武汉市江汉区源庆文化用品店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公告 | ||
关于撤销武汉市江汉区源庆文化用品店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源庆文化用品店:
经出版行政执法部门调查,你单位存在不在登记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且经出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2022年11月25日取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该决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