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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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 ||
江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师[2015]6号的文件要求,我区将于2025年10月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 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报时间:10月9—17日
单位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11月4日
区教育局初审时间:11月5日—11月7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江汉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