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 | 发文日期 | 2025-07-11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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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抽检莴笋肉柠檬黄、亮蓝;红烧牛肉味小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销售的莴笋肉、红烧牛肉味小米锅巴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4月22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ZXL1-01078;No(2025)GJS1-00247)表明:莴笋肉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红烧牛肉味小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本机关查明,该公司销售的莴笋肉柠檬黄、亮蓝超标;红烧牛肉味小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程序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予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公司整改情况
本机关已责令该公司自查整改。该公司自查,出现该情况原因主要是对进货产品检查不够仔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严格检查进货来源,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饮食环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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