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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3-03 16:47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安监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江汉区安监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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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3 16:47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安监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局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检查、调研、考核等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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