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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7-11 15:29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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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11 15:29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

二、20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度实际支出的公务接待费为3.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开展调研活动、接待上级领导指导工作、外单位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情况: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312人次,共2.4万元;外事接待4批次,36人次,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本单位(含二级)公务用车辆共 4台(含一辆流浪乞讨救助车)。其中:燃料费4.35万元;维修费3万元;过桥过路费0.75万元;保险费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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