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2-16 13:15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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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6 13:15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万松办事处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街道党工委 
  (1)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区政府指示的贯彻执行。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下属单位和归口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辖区非公经济单位的党建工作。 
  (4)协同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对区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考核、任免、选拔、培养、教育等工作,并负责做好人事、编制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党的宣传、纪律检查、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 
  (7)领导街道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干组织的作用。 
  (8)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街道办事处 
  (1)负责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督促各经济组织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管理街道财务、审计、统计和劳动就业等工作。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学普及、群众体育、普法教育等工作。 
  (3)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4)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5)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工作,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管理。 
  (6)负责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开展社会救济、民兵训练、征集兵员、社区服务、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7)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有关社区保障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交通、市场物价、公共卫生、防空、防汛、防震、防火、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工作。 
  (9)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1个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组成。 
  (二)人员情况

  2015年万松街办事处共有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1人。 
  二、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0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01.64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401.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69.12万元;项目支出832.52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401.6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569.1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56.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补贴、在职离退休的公积金、医疗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5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房租金。 
  (二)项目支出832.52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52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城市管理98万元。 
  集处、稳定、军转工作经费42万元。 
  党建经费10万元。 
  街道集中管理安全经费10万元。 
  事业发展经费14万元。 
  房管专岗工作经费42万元。 
  共青团工作经费2万元。 
  街道集中管理消防经费 10万元。 
  社区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2万元。 
  财政、统计、青教工作经费14.8万元。 
  综合治理经费 11.06万元。 
  街道零散税协管工作经费 50万元。 
  社区“五务合一”办公用房租金 24.6万元。 
  社区居家养老窗口工作经费 14万元。 
  街道社区及惠民工作经费 211.6万元。 
  人武部经费 5万元。 
  街道集中财务核算经费 2.8万元。 
  社区党员培训经费72.46万元。 
  弥补街道工作经费 (非税支出)1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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