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4-27 00: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江汉区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江汉区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江汉区
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汉区2016年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江汉区2016年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美化我区架空管线容貌,根据市城管委统一部署,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区18个老旧社区、10条主次干道的架空管线(详见附件1、2)容貌进行整治,整治面积12.23平方公里,惠及4.18万户;通过整治达到整齐有序、规范安全、美观协调的景观效果。
二、工作原则
2016年我区架空管线整治工作实行“政府主导、整体规划、财政投入、协调联动、连片整治、监管督办、达标验收”的工作原则。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城管委统一进行招投标,各街道组织实施,权属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三、整治经费
2016年社区架空管线整治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具体经费按招投标价格执行;主次干道架空管线整治经费由权属单位落实,整治工作完成后,区城管委根据验收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四、整治标准
(一)社区架空管线容貌标准:强弱分设,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入管入盒,色调统一,标识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二)主次干道架空管线容貌标准:强弱分设,平整对称,高低一致,包扎均匀,色调统一,标识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五、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各街道、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明确整治对象;区城管委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落实整治经费。
(二)实施阶段(2016年4-9月)。区城管委对全区社区架空管线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招投标,中标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根据整治方案和计划,按照设计、招标、施工、工程验收等规范程序,分别对社区和主次干道架空管线进行整治。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12月)。市城管委组织对18个老旧社区、10条主次干道架空管线连片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验收考核
(一)验收。区城管委、权属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架空管线整治项目进行工程验收;市城管委依据整治标准,以社区和单条道路为单元对架空管线容貌进行验收。社区架空管线容貌验收由区城管委向市城管委提出书面申请,市城管委审核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市民代表对照社区架空管线容貌整治标准进行现场验收;主次干道架空管线容貌验收由区城管委负责,市城管委适时组织抽查。
(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社区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详见附件3、道路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详见附表4),90(含)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架空管线连片整治工作是2016年市级绩效目标,是区政府和管线权属单位的刚性任务,各街道、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在2015年架空管线连片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切实做好今年的架空管线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按计划进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兑现政府承诺。
(二)严格整治标准。整治工作要坚持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高标准验收,确保整治工程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市民满意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社区管线整治以“入盒为主,捆扎为辅”。
(三)强化工作责任。将架空管线连片连线整治及日常管控工作纳入绩效目标和大城管考核。对架空管线整治成效明显、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在全区通报表扬,在当月或年度大城管考核中给予奖励;没有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在当月或年度大城管考核中扣分。
附件:1.2016年江汉区社区架空管线连片整治计划表;
2.2016年江汉区城市道路架空管线连片整治计划表;
3.社区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4.道路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附件1:
2016年江汉区社区架空管线连片整治计划表
|
序号 |
所属 街道 |
社区 名称 |
社区 面积 |
惠及居民 户 数 |
惠及居民 人 数 |
|
S-1 |
民族街 |
万年社区 |
0.078 |
2862 |
3352 |
|
S-2 |
龙王庙社区 |
0.1 |
2245 |
5200 | |
|
S-3 |
民权街 |
积庆社区 |
0.05 |
2712 |
6126 |
|
S-4 |
王家巷社区 |
0.032 |
1215 |
2679 | |
|
S-5 |
满春街 |
肖家社区 |
0.041 |
3302 |
7713 |
|
S-6 |
小夹社区 |
0.038 |
3312 |
7320 | |
|
S-7 |
花水街 |
老甫社区 |
0.073 |
1828 |
4461 |
|
S-8 |
前进街 |
济生社区 |
0.045 |
1624 |
4292 |
|
S-9 |
桃源社区 |
0.046 |
1960 |
4866 | |
|
S-10 |
民意街 |
天仁社区 |
0.043 |
1907 |
6105 |
|
S-11 |
永丰社区 |
0.038 |
1507 |
3476 | |
|
S-12 |
新华街 |
单洞社区 |
0.18 |
2221 |
6606 |
|
S-13 |
新育社区 |
0.15 |
1402 |
3739 | |
|
S-14 |
万松街 |
航空社区 |
0.45 |
2450 |
5954 |
|
S-15 |
北湖街 |
环保社区 |
0.24 |
2975 |
8296 |
|
S-16 |
唐家墩街 |
汽运社区 |
0.31 |
3112 |
6224 |
|
S-17 |
常青街 |
邬家墩社区 |
0.5 |
3252 |
6320 |
|
S-18 |
汉兴街 |
民航社区 |
0.26 |
1908 |
5632 |
附件2:
2016年江汉区城市道路架空管线
连片整治计划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整治路段起止 |
道路长度 (公里) |
管线权属 单 位 |
|
D-1 |
沿河大道 |
友谊南路—民族路 |
0.3 |
供电电信 |
|
D-2 |
民主街 |
民意四路—前进二路 |
0.68 |
供电电信 |
|
D-3 |
民意一路 |
中山大道—自治街 |
0.64 |
供电电信 |
|
D-4 |
民意四路 |
中山大道—京汉大道 |
0.83 |
供电电信 |
|
D-5 |
航空路 |
建设大道—青年路 |
1.16 |
供电电信 |
|
D-6 |
新湾路 |
新湾一路—姑嫂树路 |
1.7 |
供电电信 |
|
D-7 |
新湾一路 |
红旗渠路—新湾路 |
1 |
供电电信 |
|
D-8 |
新湾四路 |
新湾路—常青五路 |
0.6 |
供电电信 |
|
D-9 |
新湾五路 |
红旗渠路—新湾路 |
1.5 |
供电电信 |
|
D-10 |
江达路 |
常青路—发展四路 |
1.1 |
供电电信 |
|
|
|
|
|
|
附件3:
社区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区 街 社区 2016年 月 日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办法 |
得分 | ||
|
1 |
强弱 分设 (10分) |
强电(供电)线缆与弱电(信息)线缆分开设置 |
6 |
未分开设置的,发现1处扣(2)分 |
|
|
杆架上设置的供电线缆与下方信息线缆的距离≥2m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供电线缆与信息线缆沿墙面敷设时,平行间距大于0.2m,垂直交叉间距大于0.1m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2 |
横平 竖直 (16分) |
杆架上设置的线缆,高度保持一致,走向与路面平行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沿墙面或楼道内敷设的线缆,横向与地面平行;竖向与地面垂直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禁止私接、乱牵、斜拉、飞线 |
1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3 |
高低 一致 (12分) |
在杆架设置的线缆架设高度(弧垂)一致 |
3 |
高度不一致的,发现1处扣(1)分 |
|
|
杆架上设置的预留线圈高度一致;建筑立面设置的预留线圈高度一致 |
3 |
高度不一致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沿墙面敷设的同类型线缆管线,高度一致;入户管盒高度一致 |
3 |
高度不一致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跨路面、楼栋线缆,两端接线点高度一致 |
3 |
高度不一致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4 |
入管 入盒 (16分) |
建筑立面信息光(电)线缆统一入盒(线缆桥架) |
10 |
未入管入盒的,发现1处扣(2)分 |
|
|
杆架上的信息线缆全部规范捆扎 |
2 |
未规范捆扎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线缆桥架(线管)不出现松、散、垮现象 |
4 |
有松、散、垮现象,发现1处扣(1)分 |
| ||
|
5 |
色调 统一 (8分) |
颜色不同的线缆分类捆扎,同一社区设置的线缆和管盒规格统一、线缆颜色统一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跨越道路线缆有反光警示标识,标识规范统一 |
4 |
未设置或不规范,发现1处扣(1)分 |
| ||
|
6 |
标识 清晰 (8分) |
线缆标识悬挂明显、规范、标识内容清晰明确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杆架、线缆设置明显标识,标识形式和位置统一 |
4 |
无标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7 |
牢固 安全 (18分) |
线缆最大弧垂不得超过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线缆无松、散、垮、落、断股悬垂等现象 |
6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线缆捆扎材料统一、牢固、美观,禁止使用扎带捆扎 |
6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
杆架间距基本一致,排列整齐;杆架和线圈支架无松动、无断裂、无明显歪斜、废弃线缆、杆架及时清理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
8 |
美观 协调 (12分) |
杆架上设置的线缆,每300米范围内预留线圈不得超过2处,每处杆架上线圈个数不得超过2个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墙面敷设的线缆,每栋楼上线圈不得超过2处,每处线圈个数不得超过2个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线缆预留线圈直径不大于0.5m,大小统一,整齐美观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信息线缆捆扎线的设置间距均匀整齐,保持一致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架空管线上无悬挂杂物、垃圾和晾晒杂物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
架空管线杆架无乱贴广告、晾晒等现象,杆架及变压器台不得有积尘、油渍、污泥等污垢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总 计 得 分: |
| ||||
附件4:
道路架空管线整治验收考核表
道路名称: 道路起止: 道路长度: 公里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办法 |
得分 | ||
|
1 |
强弱 分设 (10分) |
强电(供电)线缆与弱电(信息)线缆分开设置 |
5 |
未分开设置的,发现1处扣(2)分 |
|
|
10kV以上电力线缆架杆上不得架设信息线缆 |
2 |
发现1处扣(1)分 |
| ||
|
10kV以下电力线缆与下方同杆架设的信息线缆距离≥2.5m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2 |
平整 对称 (10分) |
预留线圈、线圈支架与杆架中轴对称 |
7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5)分 |
|
|
电力线缆在杆架上设置规范对称 |
3 |
不对称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3 |
高低 一致 (13分) |
线缆在杆架上的架设高度一致,整条道路弧垂高度保持一致 |
5 |
不一致,发现1处扣(2)分 |
|
|
杆架上设置的预留线圈支架高度一致 |
5 |
不一致,发现1处扣(1)分 |
| ||
|
横跨路面和接入用户的线缆,两端接线点高度一致 |
3 |
不一致,发现1处扣(1)分 |
| ||
|
4 |
包扎 均匀 (15分) |
信息线缆统一梳理捆扎 |
6 |
未捆扎的,发现1处扣(2)分 |
|
|
包扎线间距均匀整齐,保持一致;杆架间距一致,排列整齐 |
3 |
不一致的,发现1处扣(0.5)分 |
| ||
|
废弃线缆及时清除 |
3 |
未清除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信息线缆预留线圈大小统一,整齐美观,且直径不大于0.5m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5 |
色调 统一 (12分) |
不同颜色的线缆分别捆扎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0.5)分 |
|
|
线缆、杆架上的标识设置方式、颜色、尺寸统一 |
3 |
未统一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跨越道路路口线缆有反光警示标识,且标识颜色、材质统一 |
4 |
未设置或未统一,发现1处扣(1)分 |
| ||
|
杆架上设置的线圈支架样式、材质、尺寸、颜色统一 |
2 |
不相同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6 |
标识 清晰 (8分) |
线缆上按规范悬挂明显标识,标识内容清晰明确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杆架及变压器台设置明显标识,标识形式和位置统一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7 |
牢固 安全 (16分) |
线缆最大弧垂不得超过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 |
5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线缆无松散垮落、断股悬垂现象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
线缆包扎使用统一、牢固、美观的材料,禁止使用扎带捆扎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杆架和线圈支架无松动、无断裂、无明显歪斜;废弃杆架及时拔除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柱上式变压器台底部距地面高度≥2.5m |
1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0.5)分 |
| ||
|
8 |
美观 协调 (16分) |
主干道不得有预留线圈 |
4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2)分 |
|
|
次干道预留线圈距离主干道路口20m以上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0.5)分 |
| ||
|
每1000m次干道上预留线圈不得超过2处,线杆上预留线圈不超过2个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0.5)分 |
| ||
|
预留线圈只能设置在杆架上,禁止在其它位置设置线圈 |
3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5)分 |
| ||
|
架空管线上无悬挂杂物、垃圾和晾晒杂物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架空管线杆架无乱贴广告、晾晒等现象,杆架及变压器台不得有积尘、油渍、污泥等污垢 |
2 |
不符合标准的,发现1处扣(1)分 |
| ||
|
总 计 得 分 : |
| ||||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