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1 19:10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科技局机关本级及下属 0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0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安排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