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2013年以来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巡察组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7月5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7月10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李玮锦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整改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逐条逐项交办到责任领导、科室和个人,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江汉区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内容措施。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区科技局具体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4大类9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制定28条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加强责任传导,全面推进整改。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先后5次专题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督办,6次召开整改项目专题研究会,8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2次邀请专家教授培训授课,讲解和解读党内法规和财经纪律。各科室责任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经过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9个方面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党组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保证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地落实。
(一)着力解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原因。2015年12月,局召开科技会议时,购买的矿泉水、副食等开具了8698.35元笼统发票,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品明细清单,直接报销入账,明显不符合新的财务管理要求,由于我局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问题的发生,通过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学习,认识到了问题原因和错误根源。
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着力加强经费收支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于8月18日正式印发。对大宗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科技项目经费的资金开支的使用范围、审批权限、报销流程等进行明确和规范。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切实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同时,规范了财务管理原则、报销审批程序和经费使用制度,有效加强了财务的内部监督管理。
三是邀请专家讲课培训。8月24日,邀请了湖北九章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专家注册会计师易本友给全局人员培训授课。通过培训授课,使机关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财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因对政策不熟悉、不了解而违规等问题的发生,并让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财经纪律的规定和红线,增强了财经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建立严格的单位内控制度。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报销程序,由财务人员、综合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核,不附明细的一律不予报销。同时,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措施,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实行分开保管。
五是主动清退违规费用。在巡察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5月16日,局机关在职人员主动清退2016年前领取的科技项目评审费用14000元,并上缴江汉区国库。
(二)关于“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原因。由于科技局人员编制较少,科技创新工作任务较重,为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共聘请编外合同人员5名,工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水平较低。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留住具有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聘用人员,为我局争先创优工作作出贡献,2016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参照公务员年度竞争性奖励来发放聘用人员奖金,改善聘用人员收入。但是与聘用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书》中,没有奖励发放的约定,反映了局党组在执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时法规意识不强。
二是修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今年4月初,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就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完善修订,与聘用人员就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劳动保障、奖励性补贴、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等主要内容,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是制定完善管理规定。8月18日,经研究制定了《江汉区科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了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聘用程序和考核相关细则,并对聘用人员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程序及奖金的发放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同时,规定从2018年起,将实施劳务派遣制度,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进行管理。
(三)关于“科技三项经费发放不规范,对申报材料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查找原因补齐申报材料。对高新企业奖励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只注重了市科技局的奖励文件,而忽视了企业证明材料。7月10日,走访柏康科技,调查其在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期间,是否享受爱帝孵化器的相关服务,并重新收集柏康科技和爱帝孵化器的证明和说明材料。
二是加强科技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网上学习培训,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科技政策;结合新出台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对政策的自学,交流学习心得,加深理解认识,确保政策落实合法合规。
三是研究制定科技项目申报细则和方案。今年,在组织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中,均拟制下发了通知,明确了申报标准及流程,确保企业能够一次性准备材料,少跑路。先后开展了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专利企业房租补贴、双创平台宽带补贴等项目的申报,共拨付资金92万余元,审核结果全部上网公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结合新出台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年度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实施方案拟制,正在申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其余政策已完成实施方案初稿。
四是加强科技项目审核。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退回,保证了科技资金的规范合法使用。今年以来,在办理专利企业房租补贴中,申报6家,通过3家,驳回3家;办理市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审核中,申报20家,通过14家,驳回6家;在办理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贴审核中,申报28家,通过26家,驳回2家;在办理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审核中,申报5家,通过4家,驳回1家。
(四)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未按方案征求党员群众、服务对象意见”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未按照方案要求征求意见,对两学一做规定的动作理解不到位,不够严肃,征求党员群众、服务对象意见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基本要求,是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有力措施,是改进和提升科技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改善薄弱环节,确保局机关“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对薄弱环节,从严从实加强整改,进一步健全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7月17日,重新制作了“区科技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征求意见表”,面向局机关党员群众和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在局机关网站上发布。同时,在服务企业时向辖科技企业发放,方便企业随时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和分析意见建议情况,定期对照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抓好党建工作。今年,在推进“红色引擎工程”、“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等工作中,认真贯彻省、市、区委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步骤,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坚持科技特色、知行合一、示范带动,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通过开设红色讲堂、创建红色平台、推进红色共建、品读红色经典、开展红色活动、争创红色先锋等,着力打造红色科技党建品牌。
(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原因。长期以来,局党组班子配备不足、局机关人员较少,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在安排工作、召开会议时,通常以党政工作会议的形式,合并研究讨论和安排相关工作,导致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边界不够明确,存在模糊认识,未严格区分日常重要工作与“三重一大”事项,将上级重要通知的传达学习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也列入重大工作事项。同时,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未能及时地进行记录。
二是深化学习理解。局党组和科室负责人分别重新学习局机关“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掌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充分认识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决策的民主、公开、科学意识,为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民主监督筑牢了制度防线。
三是修订完善制度。重新修订了《江汉区科技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及金额等进行了明确界定。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2017年3月份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三重一大”工作(扩大)会议,分别涉及重大决策讨论2次,人员安排3次,重大项目(大额资金)2次。充分征求局机关党员干部意见、充分酝酿、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在局机关研究2017年度干部公积金调整事务上,充分听取每位干部意见,根据区财政的预算部门的意见要求,作出合理合法合规的的决定,适度进行调整。
五是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会议研究事项,明确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记录本,规范记录格式。每次会议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落实逐个表态,最后形成决议。
(六)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无讨论、表决内容”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局党组会议制度。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度细则,逐条讨论、逐条修改。制定了《中共江汉区科技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局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议题、程序、出席列席对象等,确保制度更加明确、清晰、更具操作性。
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只有1人,但是为了确保工作正常高效开展,除了暂停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外,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有效发挥局党组的领导作用;
三是强化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安排好会议程序,对局党组讨论发言即时、全面、真实、完整地做好记录。
(七)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深刻剖析,查找问题原因。2016年民主生活会于2017年2月召开,原党组书记张国齐已调离区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只有新任党组书记李玮锦1人,根据区委同意,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张国齐同志提交了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没有参会,会议记录人员没有记录张国齐与李玮锦相互之间批评意见。同时,民主生活会征求了区内20家企业意见,但是未将相关资料归档,领导班子与其他干部谈心时没有记录,留下痕迹。这些问题反映了局党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意识不强,党建台账资料不全,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二是加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制度,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的规范要求,提高思想认识。6月1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了区委党校副教授叶桃英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宣讲和重点解读,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会议程序。修订完善了《中共江汉区科技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规范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等,不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每月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均制定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步骤认真组织实施,突出谈心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环节,全体党员认真开展讨论,交流心得体会。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规范会议记录。认真收集整理会议材料,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全面记录会议过程。局领导经常对学习记录、活动记录等开展抽查检查,确保党内活动资料台账齐全,留下印迹。
(八)关于“制度制定不真实”的问题。
一是开展作风教育整顿。8月30日,局召开了作风教育整顿会,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办文办事标准不高、日常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格、各类会议活动组织筹划不够周密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特别是检讨了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部分制度抄袭等问题,说明了局党组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够重视,工作人员在借鉴其他单位工作制度时照搬照抄,未能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体现了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等问题,全体干部职工深受教育,一致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和严谨的作风推动科技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梳理了各类工作制度,并开展了全面清理,局长先后4次组织召开会议,重点对7项制度开展研究讨论,并反复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遵循。其余制度正在逐步修改完善中,确保工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是严格规章制度落实。规章制度审定后,立即印制成册,下发全局干部职工,便于日常学习和查阅,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把制度内化为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同时,明确了由综合科负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问责,强化过程管理,加大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制度全面落到实处。
(九)关于“科技三项经费预算执行不好”的问题。
一是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主要在于我局整体规划能力不足,科技研发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江汉区科技资金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盘考虑,统筹使用,我局只有资金使用建议权,无使用决定权,任何科技研发资金使用事项(计划管理费除外),根据金额大小,均需分别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是推动出台科技政策措施。积极研究制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于7月正式出台,加大了科技资金支持力度,为落实年度绩效目标和上级安排的任务,开展科技招商、产业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文件依据。加强走访、调研、征集意见等工作的力度,在制定2017年江汉区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向社会进行公示,使政策更贴合企业的真实需求。
三是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积极联系武汉市知名大学的专家、教授,建立江汉区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目前已获得20名专家同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项目投入实施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支持江汉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打下了基础。
四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使用。在工作中,围绕绩效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新出台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科技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将有更多优质的科技项目和企业获得科技资金支持。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提供科技支撑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巡察反馈的许多问题还处于治标阶段,有待继续深化、不断提高、常抓不懈。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促发展,为我区建设国家服务业示范区,打造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提供科技支撑。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推动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关于整区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的实施方案》,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到思想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高尚、发挥作用突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工作制度,强化刚性约束,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落实好问责制,以问责促进制度执行。
(三)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打造创新发展动力引擎。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抓好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发展动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聚焦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江汉创谷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推进创新要素高度集聚;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以改革推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支撑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区科技局党组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奋发有为,促进科技管理部门由主导创新向服务创新转变,引导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提升科技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我区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江汉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