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众创孵化机构认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2 09:34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打印

各众创孵化机构:

为促进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众创孵化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的认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营能力,为我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根据《科技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410号)、《省科技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鄂科技通〔2017〕111号)通报的名单,依照《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现组织对2017年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众创孵化机构予以补贴。

一、材料提交时间:

8月22日—8月28日

二、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市级补贴的到账凭证(复印件2份);

3、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2份)。

三、联系方式

江汉区科技局科技管理服务科  乐茜

电话:85709741,QQ:307954286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