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人 | 191****9684 |
| 留言时间 | 2026-04-27 11:25 |
| 信件主题 | 李某某反映小区高空抛物问题 |
| 信件内容 | 李某某反映新龙和苑1栋23楼以上30楼以下有严重高空抛物的情况,要求处理。 |
| 回复单位 | 江汉区人民政府汉兴街道办事处 |
| 回复时间 | 2026-05-08 10:40 |
| 回复内容 | 2026年5月8日,汉兴街道工作人员答复:新龙和苑小区物业已申请加装48个高空摄像头,目前正在流程审批中。同时,物业也已经安排了人员在小区内使用小喇叭播放高空抛物提示语并进行巡视。 工作人员在网格群内进行宣传,并在每个楼栋及小区大门张贴宣传海报。社区民警也于5月5日对投诉人楼上的住户进行上门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