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5 15:03 打印
 

江汉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编办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含二级) 公务用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