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08 09:26 打印

江汉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编办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年初预算只有半年公车费用,故只有上年预算的50%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含二级) 公务用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