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武残联[2012]21号)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补贴标准:中专生(含职高)补助3000元/年/人 大学专科生补助4000元/年/人 大学本科生及以上补助5000元/年/人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向社区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街道残联→街道残联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后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及时发放学费补助金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经费
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项目单位)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合计 |
72 |
市、区按实际发生资 金的4:6比例承担 |
1 |
学费补助 |
符合要求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 |
72 |
|
4、项目执行情况
2014年正在申报统计中。
5、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
二、为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补贴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关于为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补贴工作的意见》(武残联[2014]16号)
《江汉区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江残工委[2013]2号)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社区初审→街残联复审→区残联审核→按10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贫困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补贴
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项目单位)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合计 |
171.6 |
市、区按实际发生资金的4:6比例承担 |
1 |
居家护理补贴 |
全区智力残疾人 |
92.4 |
|
2 |
居家护理补贴 |
一、二级纳入低保的精神残疾人 |
79.2 |
|
4、项目年度执行情况
截止9月,为符合条件的1449名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贴资金127.68万元。
5、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
三、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关于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工作的意见》(武残联[2011]66号)
《关于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残联[2011]72号)
《市残联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政府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标准的通知》(武残联[2012]13号)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区残联为服务对象购买每天1小时、每周5小时的居家服务;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集中时间服务或分散时间服务。
服务内容:生活照料、康复护理。
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并公示→区残联审批→家政公司为服务对象服务→街道、社区将服务情况反馈至区残联→区残联按月支付给家政公司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
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项目单位)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合计 |
150 |
市、区两级按照资金的4:6比例承担 |
1 |
居家服务 |
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残疾人服务的家政机构 |
150 |
|
4、项目执行情况
截止8月,为330人服务52530小时,共支付94.572万元。
5、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
四、购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残联[2007]31号)
《关于规范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残联[2010]73号)
《关于规范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残联[2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江残联[2014]4号)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社区初审公示→街道残联审核→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全套资料报区残联备案→拨付资金到街道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购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
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项目单位)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合计 |
92.8 |
市、区两级按照资金的4:6比例承担 |
1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各街道 |
92.8 |
|
4、项目执行情况
2014年1—6月已发放资金456000元。下半年资金待发。
5、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托养对象: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16—60周岁的低保、一户多残或单亲困难家庭的智力残疾人。
分为寄宿型、日间照料型(街道阳光家园)托养。
补贴标准:寄宿型对象500元/月/人,日间照料(街道阳光家园)对象300元/月/人。
由区残联直接拨付托养机构。
托养机构申报→区残联审核→核拨资金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残疾人托养对象补助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项目单位)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合计 |
65.35 |
市、区按实际发生资 金的4:6比例承担 |
1 |
寄宿型托养 |
武汉泽惠残疾人托养院 |
5.95 |
|
2 |
日间照料托养 |
街道阳光家园 |
59.4 |
|
4、项目执行情况
2014年1—6月份拨付全区阳光家园托养经费297000元。下半年资金待发。
5、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关于落实2014年“为千名残疾儿童专业康复训练补贴”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残联【2014】7号)
2、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
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区残联确定补贴对象
3、项目资金年度安排情况
2014年残疾儿童专业康复训练补贴项目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对象 |
安排金额 |
备注 |
|
|
合计 |
1820400.00 |
|
|
|
湖北省中山医院儿童脑病中心 |
126600.00 |
|
|
|
武汉市按摩医院 |
169000.00 |
|
|
|
武汉市硚口区新星儿童康复中心 |
228000.00 |
|
|
|
武汉市硚口区海声教育咨询服务部 |
56000.00 |
|
|
|
武汉市武昌区艺萌康复福利院 |
56000.00 |
|
|
|
武汉麟洁儿童心理康复门诊部 |
331200.00 |
|
|
|
武汉市洪山区启慧心理咨询部 |
191200.00 |
|
|
|
武汉市想要飞翔康复咨询有限公司 |
65600.00 |
|
|
|
武汉市江岸区爱特特殊儿童教育培训中心 |
168800.00 |
|
|
|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院 |
220200.00 |
|
|
|
武汉市洪山区禧乐儿童康复中心 |
32000.00 |
|
|
|
武汉红桥脑科医院 |
17000.00 |
|
|
|
济世假肢 |
8400.00 |
|
|
|
市精神卫生中心 |
36000.00 |
|
|
|
武汉方寸感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48000.00 |
|
|
|
福尔泰矫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2400.00 |
|
|
|
江南脑科 |
16000.00 |
|
|
|
湖北省妇幼 |
16000.00 |
|
|
|
同馨脑瘫中医康复门诊部 |
32000.00 |
|
4、项目执行情况
2014年正在审核中。
5、他需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