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妇女联合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7 15:44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妇女联合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一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含二级) 公务用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