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6 10:12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