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二、督促指导各涉老单位党委(党组、工委)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政治活动。对各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督促检查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抓好关工委工作,组织“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成长成才方面发挥作用。掌握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体干部中的人才状况,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正能量。
五、按照统一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抓好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做好离休干部和市管退休干部的管理,并协助所在单位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区属各涉老单位和部门的老干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结合老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汇报老干部工作情况。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推进老年学习活动场所向基层延伸工作,指导各街道、社区建设老年学校,打造“家门口”老年大学,满足老同志就近学习、就近活动需求。
七、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老干部因病住院的探望或者逝世后对家属的慰问工作。
八、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
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林雯
副局长:黄菁华
联系电话:027-857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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