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交通大队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公开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07 11:12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交通大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大队本级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1.8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4.8万元相比增加7万元。其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数量从201444台增长2015年的55台,其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9.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间确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产生的住宿费、餐费等开支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34.26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5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