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04 10:00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纪委监委 打印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松枝未正确履职问题。时任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负责人刘松枝,在组织2015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与缺少相关培训资质、条件的武汉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签订退役军人培训协议。培训期间,刘松枝未按照培训协议内容对学校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培训结束后,刘松枝未核实学校提交的培训人员名单,也未按照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培训费用,而是简单以当年度区民政局登记的退役军人总名单,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打包支付费用,造成了培训经费损失。2023年2月,刘松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科原科长姚秀芳未正确履职问题。2013年7月,时任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科科长姚秀芳(已退休),在负责湖北省幼儿师范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投标中,造假使用省幼儿师范工作人员身份参与项目的招标资格评审与评标评审,并在评审过程中未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对相关企业进行关照打分。2023年2月,姚秀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民权街道打铜社区治安主任陈昊等2人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时任打铜社区服务站副站长陈昊、社区干事王才军在分别办理王某英2020、2021年度社保年审业务中不认真、不仔细,只查看王某英身份证和退休证,口头简单问询现场办理人员(王某英本人在服刑,两次均由其儿媳喻某琼办理)是否为王某英本人后,为其违规办理退休年审业务,导致王某英服刑期间违规领取两年养老保险金7.62万元。2023年3月,陈昊、王才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区城管局执法大队 CBD 中队片区负责人周伏胜等3人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8月,位于武汉中央商务区的武汉铭勇体育公司经营的游泳场馆发生一起中毒事故。经查,周伏胜作为查处违法装修工程的片区负责人,未及时掌握并查处该游泳场馆无施工许可进行违法装修行为,工作不实、不力;汪海作为万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队员,负责对该游泳场馆所在的区域内既有建筑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巡查监管。但其实际在日常巡查中未对游泳场馆所在区域进行巡查,未及时发现该游泳场馆无施工许可进行违法装修行为,工作作风漂浮不深入,巡查不到位;赵薇作为区文旅局旅游科(市场法规科)聘用人员,受区文旅局委托,负责全区游泳场馆等经营单位行政备案及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游泳场所年检工作。2021年8月,武汉铭勇体育游泳馆场地所在的前身公司﹣千克健身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后,赵薇未对千克健身公司注销情况进行核实,便将该地址标注的健身场所从区文旅局监管名单中剔除,导致该健身场所被武汉铭勇体育公司接手后,未被区文旅局纳入日常巡查范围,造成企业监管缺失。2023年1月,周伏胜、汪海、赵薇等3人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工作作风不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有的日常监管不力,对辖区内违法行为失管失察;有的宗旨意识不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推动和督促党委(工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上动真格、出实招、见真章,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严格执纪一寸不让,让动真碰硬、敢管严管、严查重处的"利剑"始终高悬,促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增强对党规党纪的敬畏、对抵制"四风"的自觉,切实弘扬清风正气,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区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