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检察院、满春街道等13家区属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巡察反馈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被巡察单位分管(联系)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本轮反馈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江汉实际和本单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的突出问题。有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列为“第一议题”;有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投诉问题未能及时回应处理;有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风险点位排查和监管不力;有的干部担当作为劲头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措施精准、责任到人,真改实改彻底改。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