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18 16:31 打印

江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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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康乐健身、社会实践等校外公益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2、组织开展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内设部室:党政办公室、宣教部、活动部。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共有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 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事业9人。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退休 9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4.6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9.73万元,增长2.4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404.64 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4.64 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73 万元,增长2.4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 404.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305.36    万元,项目支出 99.2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404.6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基本支出30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28万元。(二)项目支出99.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万元;其他支出2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404.6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05.36 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05  万元,增长6.6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69.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2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45.2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99.28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32  万元,减少8.58 %,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

1.经常性项目支出 70.9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管理及开展青少年公益活动、青少年素质教育业务。

2.一次性项目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大楼维修和办公教学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45.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8.8 万元。包括:物类 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785.79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2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0 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无。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  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 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2 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