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汉区委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6 16:47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打印

中共江汉区委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汉区委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72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在公务接待方面我单位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做到同城不接待,不超标、不搞公款宴请,保持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4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辆共7台。比去年减少13万元,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车辆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规范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压缩车辆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