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1 09:23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委统战部机关本级及下属 0个事业单位。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减少0.8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主要用于接待台商及招商引资、对台政党交流、外省城区统战部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实有编制内公务用车辆共1台。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