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04 14:31 打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宣传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宣传、省市以外(境外)相关媒体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江汉区委宣传部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