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市江汉区委政研室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1 14:49 打印

2015年武汉市江汉区委政研室“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政研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 0 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68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 0.6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日常办文办会、兄弟城区政研室工作交流、学习、考察和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含二级)公务用车辆共 0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