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4-06-19 15:08 打印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信访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0个事业单位。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联络省市信访部门研判、协调相关信访事宜的公务往来接待、“三万”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含二级)公务用车辆共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