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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江市监函〔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5-25 11: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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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11:00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人大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江汉夜市经济的建议收悉。我局对该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梳理代表们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现将我局对该建议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案提出的问题

首先感谢三位人大代表对我区经济建设的关心。三位代表的建议直击当前我区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局,对拓展经济发展渠道,恢复市场经济活力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建议案中反映的问题涉及我局职能的是第5点: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满足人民对食品安全的保障需求要求。

二、我区夜市食品安全现状

据我局目前掌握的信息,江汉区尚无占道型夜市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江汉区目前夜间餐饮消费主要是沿街门店比较集中的小餐饮聚集区,例如江汉路附近百营广场、雪松路美食一条街、杨汊湖地区双华路一条街等路段,其特点是小、散、乱,除雪松路地区在武汉地区唱响名声,其他小餐饮聚集街道都以附近居民消费为主,未能形成良好的口碑与品牌效应。

近年来,江汉区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在2021年武汉市卫生城市创建、2022年武汉市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对照食品安全标准、创卫创文标准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了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全环节管理,并通过了市、省及国家检查组的验收。

2023年,江汉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抓紧推动属地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目前,江汉区在产餐饮服务单位均已落实属地街道领导、社区干部包保,每季度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巡查;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监管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也负责将街道领导、社区干部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全区形成了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共同履责的良好局面。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常态化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区餐饮服务单位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在:1.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上岗人员未获得健康证上岗。2.夜市经营活动中超范围经营时有发生,例如凉菜加工。3.收市后餐具不能及时清洗消毒。4.老旧居民区小餐饮集中区域油烟、噪音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依托“两个责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按照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人员对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三要”工作要求: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日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隐患整改,服务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化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要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超范围经营,收市后及时开展餐具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打扫工作。

(二)依托食品抽检,强化监管职责。在落实日常监管基础上,我局将合理安排专项夜市巡查工作,弥补“八小时”之外监控盲区,并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纳入重要检查内容,重点对夜市经营的食材、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餐具清洗消毒效果开展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防止伪劣食品、不合格消毒餐具流向市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加强部门联动,服务经济发展。在做好传统夜市美食街的基础上,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夜市的设置和选点工作,指导夜市参与者按法律法规要求参与食品经营活动。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夜市巡查,防止油烟、噪音扰民事件的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建设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家共同的关心和努力,江汉经济的发展会越来越好,食品安全会越来越有保障,江汉人民会越来越幸福。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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