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市监函〔2023〕1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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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对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汉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整治工作,一直按照“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模式运行。2021年后,明确了区教育局除履行牵头职责外,还负责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文体局负责文化艺术、体育培训机构监管,科经局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培训机构广告宣传、收费等方面履行监管职责。我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
一、清理相关广告宣传
一是全覆盖检查。根据广告宣传的特点,采取“线上线下”双监管工作方式,线上对各个教育培训机构官方网页进行监测浏览;线下对教育培训机构实地检查,并进行双减政策宣传,引导培训机构强化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二是对企业约谈。针对利用出租车为载体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武汉瀚缘广告公司,我局相关业务科室联合市场监管所对其进行了上门检查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在流动出租车媒体上刊登校外培训广告。
三是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21年,我局积极联系区城管局,商议工作思路、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同时,对培训学校和集中区域进行检查,收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局。经过2个单位共同努力,2021年共检查校外培训广告、招牌180余块,拆除“学而思”、“慧泉”、“文心教育”等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设置招牌、广告牌100余块,约谈企业1家,责令停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20余条次,责令下架一家企业网络发布内容,处置涉及教育培训案件线索3起,查处发布违法广告案件1起。2022年7月,我局会同区城管局对菱角湖万达步行街违规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共计36个点位,整治广告牌124块。
二、开展违规收费监管
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培训时限等内容,对照合同检查是否有分析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等行为,是否存在虚构校训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通过检查,对发现的1起相关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通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江汉区相关违规培训类广告、违规培训类收费投诉,呈逐年减少态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能,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为清理净化培训机构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请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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