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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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发展环境,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投诉举报范围
受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是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是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强制方面: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27-85801663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whsthjsqjb@126.com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内容应为上述受理范围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办公时段(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特此公告。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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