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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2-26 10:30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市序号1)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市序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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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6 10:30 |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江汉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

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领导干部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足,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本地生态底线和项目自身情况,导致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过于频繁,发现的问题大多是之前未完成整改的存量问题,在推进整改中有疲沓和躺平思想。个别地方在工作中存在观望和畏难情绪,主动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不高。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三、整改措施

1.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研究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及网络培训教学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大气、水等资源环境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激发全区各级干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和增量问题发现解决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坚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智能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招商,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项目,做好招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引导绿色产业集聚,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整改情况

江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生态环境工作汇报机制,定期审议环保进展和难点,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会议7次,研究其他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方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9次。我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认真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深入学习领会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确保所有公职人员都能深入理解并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了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把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纳入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日常考核与监督,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于环境保护责任制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年终不能评为“立功”和“先进”等次。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等部门协调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定期督查督办,压实各街道、各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交账任务不反弹,确保其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江汉区认真组织开展改善空气质量工作,辖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区专班对月度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存在困难的街道主动帮扶查找原因修订街道站点大气污染防治“一点一策”,形成了全区积极参与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区聚焦智能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经济。一方面,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引入,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区内企业进行绿色技术改造,提升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建立起以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格局,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近期引进了三峡电能,长电新能、中节能铁汉、星星充电、湖北百奥斯生物科技等绿色低碳产业重点企业。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5662847

                                           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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