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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2-26 11: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9)整改情况的公示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9)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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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6 11:00 |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序号19)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9)我区已经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原文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更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3.区建设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江汉区扎实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2024帮扶32家施工单位签订非道承诺书和进出场管理台账。对辖区工地、单位以及个人的非道机械开展了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78次,新增编码车辆156台,检测非道机械154台。对3台尾气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给予行政处罚。江汉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水平位居全市前列,江汉分局先后多次在全市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作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生态环境部门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同时,强化与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了由区建设、城管、住更、水务、园林等行业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等重点区域严格实施规范化管理,落实出入场登记制度,坚持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全面推行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上墙制度,江汉区工地均按照要求在醒目处悬挂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向全区工地、工业园区、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重点企业发放了一封信,公布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服务点信息5月份,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召开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宣贯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全区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渣土运输单位以及工业企业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营造了从严监管氛围,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三)全面摸排,土方工地全覆盖。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区住更局以及资建局掌握全区各类工地信息,了解各类工地施工阶段,并安排专人现场核查,重点抓好土方施工阶段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厂登记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建管站项目管理工作群发布试点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指南,对辖区内非道机械相对较多的工地逐一上门现场辅导,帮扶工地管理员注册非道小程序管理员账号,帮助开展非道机械在小程序上进出场登记。

(四)加强跟踪指导,做好回访督导。江汉区先后组织多轮回访督导。督促工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出场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对新发现的编码不规范问题及时更正。个别工地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造成未及时登记的,帮助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技术人员强化登记管理。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1226—202519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27-65662847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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