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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6-16 10: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情况的公示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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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6 10:00 |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32)我区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原文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抽查发现,武汉、荆门、宜昌、咸宁等地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排气检验检测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采用专项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监管,从而提高检查的随机性和公正性。二是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保持和运行情况、从业人员资质、人员培训状况、设备检定校准情况以及签发报告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切实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的良好秩序。三是对环检线的运行状态、数据记录、设备校准及维护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环检线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真实性。实施远程监控与数据分析。对于远程监控发现的问题,迅速启动现场核查程序,及时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强化法律法规执行与责任追究。对环检线数据造假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163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3.强化自动监测站点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加强省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省控站点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全隔离等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按照上级要求建设自动站周界报警系统,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

    4.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长效工作闭环机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责任,加大对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江汉区辖区共有三家尾气检测机构,分别为武汉公交汽车检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罗家嘴站、武汉鑫安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欣中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区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远程监控,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环检线、复检车辆维修环节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执法。2024年发现了1起复检弄虚作假线索,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处置,全区机动车检验市场秩序良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分片管理,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条块结合、分片管理的方式,定期开展执法监管,对辖区三条环检线的运行状态、数据记录、设备校准及维护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了环检线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真实性。落实远程监控,确定专人通过“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远程对车辆检测、维修环节开展监控。2024年,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现场检查环检线近20次,未发现尾气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二是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保持和运行情况、从业人员资质、人员培训状况、设备检定校准、签发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闭环管理,不断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2024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检测维修专项执法检查6次,切实维护了机动车检验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是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江汉区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多部门联动执法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均已落实专人对接汽车环检监管相关工作,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定期协商执法检查相关事宜,实时分享本部门检查结果。对环检线实行扣分制管理,一条环检线因扣满12分被处以断网一周的处罚。

    四是紧盯数据,积极保障省控监测站点规范化运行。每日观察网站数据更新情况,发现网络异常及时与运维单位及网络运营商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为红领巾站点建设双回路电力供应降低突发断电对站点的影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设省控站点电子围栏,提交建设前期方案设计调研内容表,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

    五是多措并举,加强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督管理。江汉区对5家重点监管单位污水在线设施实行常态化监管。建立由专职副大队长、专职负责人、管片执法人员三级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对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或超标等问题,立即通知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管手段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7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65662847。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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