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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江应急委办〔2021〕1号 发文日期 2021-03-09 10:1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应急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应急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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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9 10:10 |  来源: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江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全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全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根据全市《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全区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机构改革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建设平安江汉提供坚实的应急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推动街道层面实现“六有”(有专职人员、有交通工具、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物资装备、有培训演练)、社区层面实现“六个一”(一个应急服务站、一名专兼职信息员、一本综合应急预案、一支综合救援队伍、一处应急避难场所、一场应急培训演练),全区基层应急能力整体实现标准化建设。

三、活动内容

1、健全基层应急指挥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江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以及各类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安全生产、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防汛防涝、危房危墙、火灾隐患、维稳等)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科室职责分工,承担日常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协助做好群众组织动员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街道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值班机制,平时由行政值班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值班任务,重大紧急事件期间,依托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值班、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等工作。二是完善街道信息报送制度,设立应急值守电话,依托综合办或公共安全办负责日常信息报送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履行好应急管理信息上报下达职责。三是建立基层灾害预警制度,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统筹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应急广播、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努力解决灾害预警问题。

3、提升基层应急预案质量。一是街道预案要突出完整性,结合本辖区风险点,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燃气、老旧危房、危化品、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及舆情应对等内容,要充分体现快速处置特点。二是社区预案要突出实用性,针对辖区风险点,编制完善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多案合一”综合应急预案,重点督导辖区小区物业、重点企业等编制必要的预案。三是预案管理要突出规范性。各街道(开发区)应急预案要经各单位党(工)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各社区预案修编完成后,须经社区支委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再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后在社区范围内公告。各街道(社区)应急预案发布后应报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江汉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盖章)。

4、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一是配齐专职人员,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机构改革设置,配足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推进应急实体化运行;整合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自然灾害信息员、地震灾情速报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组建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行业,部门要设立预警信息员,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打造半专业化队伍,推进街道(社区)应急消防站建设,以应急消防站建设带动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元基层消防力量发展,推进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达标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作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充。三是充实社区应急响应队,在全面吸纳社区干部、下沉党员、志愿者、物业人员等骨干力量的基础上,广泛吸收辖区内具有专业知识的居民加入应急响应队,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四是引进第三方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一支属于我区的综合性、国际性、专业性为一体的一流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配足专业化应急装备。

5、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开展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房屋坍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及时转移避险,同时完善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机制,确保各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社区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紧急疏散演练,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方便快速疏散,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开展技能培训,依托江汉区防灾减灾综合教育培训基地不定期举办全区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骨干能力培训班、轮训班以及提升班,各街道(社区)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应急队伍处置救援能力,逐步实现每个街道(社区)至少有1名取证的应急救援员。三是开展综合能力评比,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将在10月组织开展全区首届基层应急能力大比武活动,全面展示辖区优秀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实操能力。各街道(社区)利用广告媒体、电台广播、直播平台、新媒体等,全方位、多形式向全市宣传江汉区应急能力建设水平,展示江汉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6.打通基层应急“最后一公里”。一是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依托社区微型消防站,探索建设社区应急救援站,落实应急物资常态化储备,逐步向全区109个社区配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柜;二是打通疏散安置“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三是打通预警预报“最后一公里”,全面建设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一体式地震预警接报系统,逐步向各街道延伸,缩短报送时间,全面提升信息报送速度和质量。

四、活动步骤

此项工作分为安排部署、试点实施、总结推广三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2月-3月)。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调研工作,看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查基层应急能力短板问题、听基层应急能力困难疑惑、练基层应急能力拉动水平,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结合前期调研情况,综合制定《江汉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各街道(开发区)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谋划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试点实施阶段(2021年4月-8月)。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选定2个街道和2个社区作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推动试点街道和社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试点工作创新,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努力形成有地域特点、可推广的经验。试点的街道和社区要围绕重点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动态,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3.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9月-12月)。各街道(社区)及时总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不定期组织召开江汉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基层应急能力创建经验、做法和成果。同时,将创建好的、建设能力强的街道(社区)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力争做市级创建标准,当市级创建标杆。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加强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辖区实际,围绕活动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

2.严格考核评比。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纳入到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各街道(开发区)活动组织、活动开展以及活动成效的日常考核力度,全面客观反映各项工作成果。

3.做好典型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切实营造良好的活动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基层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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