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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江应急委办﹝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9-26 17:4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全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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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6 17:40 |  来源: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及江汉区国庆中秋假期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部署会议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

一、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省、市、区三级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以及《江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坚持“初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予以明确: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应当在获悉信息后15分钟内报告;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应当在获悉信息后10分钟内报告;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获悉信息后5分钟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方式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值班室报告,并于40分钟以内分别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值班室书面形式(盖章)传真上报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街道(社区)负责履行辖区内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工作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履行本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职责,各单位要设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A、B岗,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严格值班值守备勤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禁漏岗空岗。要加强值班人员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确保熟练掌握应急指挥、视频调度、信息报告等各类设施设备;要明确信息报告要求、程序及内容,密切关注灾情预警信息,主动做好辖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每逢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各单位要在每日下午3点前,向区应急办值班室电话报平安。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专常兼备、平时服务、灾时应急”的要求,强化应急力量应急备勤,确保关键时刻“叫得应、叫得醒、叫得动”。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各街道要组织20人的应急队伍备勤待命,根据区应急委的指令,由区应急办统一调度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现场应急指挥

各单位要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街道值班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到现场进行应急指挥。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立扁平化、模块化的现场应急指挥流程,提升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四、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区应急办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季度考核予以通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对迟、漏、瞒、谎报事故信息的,履职不尽责、报送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导致灾害影响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舆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的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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