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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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有 效 性 | ||
| 标 题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全年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累计8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主动公开公益事业建设安全生产类信息17条;主动公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政府举措、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22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0条;主动公开备案类管理服务事项13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9条、行政强制0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事项0条。
(二)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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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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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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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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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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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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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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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9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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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13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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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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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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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9 |
9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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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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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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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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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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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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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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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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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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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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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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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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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3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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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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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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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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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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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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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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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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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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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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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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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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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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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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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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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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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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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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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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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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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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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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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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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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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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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三是不断扩展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继续做好原有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武汉市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