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15: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江汉区“双减”工作协调专门机制办公室)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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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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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机构管理、培训行为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全年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和联合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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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每年1次,特殊情况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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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
《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 |
每年1次,特殊情况除外 |
三、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
四、行政检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