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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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江汉区“双减”工作协调专门机制办公室)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频次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机构管理、培训行为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全年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和联合检查 |
2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每年1次,特殊情况除外 |
3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 《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 | 每年1次,特殊情况除外 |
三、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
四、行政检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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