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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1-24 15:03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教育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及表格

江汉区教育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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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4 15:03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教育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64个事业单位。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15.8 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区级财政负担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作为基仪站、招办、勤工办、教育局机关、万松园小学等8台公务用车运行的开支。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含二级机关)     金额:万元
项   目本年预算数情况说明
合   计138.7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由财政直支预留,当实际发生时按程序审批,年中追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由财政直支预留,当实际发生时按程序审批,年中追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  
3.公务接待费115.77   
  
    
  
    
  
    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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