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1-24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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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江汉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两型社会”,“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组织编制江汉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上区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落实江汉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指导和监督闲置教育资产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的建立、撤销、变更。
3、综合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
4、参与研究和拟定我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年度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经费的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6、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决定,协助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及表彰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7、指导全系统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8、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等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区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全系统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发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类社团组织的工作室。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区教育系统预算编制单位为65户,其中:高中5所、初中13所、小学26所、幼儿园9所、职业学校2所、二级机关和局机关9个,另教育集中经费单独作为1户编制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5年江汉区教育系统共有编制388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854人。
2015年9月份在职在岗3680人,其中:行政人数16人,事业人数3664人;离退休人员3706人,其中:离线38人,退休3668人。
(四)预算编制审核原则
1、区教育局机关按照区属行政机关口径编制。
2、区教育局二级机关参照区属全额事业单位口径编制。
3、教育局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均按照绩效工资改革后编制口径编制。
4、2015年部门预算以上年9月份为编制基期。
5、优先保障有国家规定的教师个人待遇,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建设经费。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6060.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5807.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万元,上年结转22.4 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06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96060.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80179.46万元;项目支出15880.93 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5807.99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0174.0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793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障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59.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5381.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日常办公和运转。
(二)项目支出15633.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33.96万元,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校园安全1173.4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安保费、饮水机检测、校园安全、学生专线车补助。
(2)教师队伍建设1785.92万元。主要用于支教交流工作、教师引进工作经费、骨干教师培训。
(3)教育教学改革738.1万元。主要用于课改及教科研、教育督导、德育工作等。
(4)学前教育138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购买服务支出和用于办园质量提升工程、政府购买学位、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等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
(5)学生艺美体训232.5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艺体专项工作等。
(6)宣传综合管理592.44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及宣传活动,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等。
(7)收费补助1952.42万元。主要用于课外辅导补助和贫困生资助等。
(8)民族教育70.4万元。主要用于新疆班和回民学校的补助。
(9)民办校教育176.7万元。主要用于对民办学校的奖励扶持及发展补助。
(10)公房租金75.6万元。
(11)建设发展专项经费4500万元。主要用于科教建设、信息化维护、社区教育建设、中职经费(学校课程改革、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推广、实训、实习等)、中小学校舍维修及设备购置。
(12)后备金1098.42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投入和学校均衡发展。
(13)一次性项目121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办公运转及提高办学水平。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