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民政函[2023]19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1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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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1、关于“加强各社区对居民心理健康的疏导,建立网格员与居民的良好沟通渠道,做到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避免不实消息在居民间传播,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建议各社区定期举办线上的心理健康讲座及一对一心理疏导”的建议。今年初,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组织团区委、区残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卫建局、区教育局、电信局江汉分局等部门召开了江汉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会,研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及特殊重点人群心理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新阶段心理援助工作。此外,我区还组成了由社区、家庭医生、民警、下沉干部、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小组,为特殊重点人群发放爱心健康包,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在特殊时期为居民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服务和生活服务。
2、关于“加强各社区对居民康复知识的科普,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如微信群;定期科普新冠阳性后的康复知识,避免居民盲目囤药及医疗资源挤兑。各社区准备一些应急药物为居民提供帮助”的建议。目前各社区网格均已建立了网格微信群,不定期发送、转发各类权威健康知识,指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卫建、疾控部门也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季节性病毒防治的注意事项,居民关注后可第一时间掌握相关知识,做好防护。
3、关于“加强各社区对居民运动健康的积极宣传。面对传播性极强的新冠病毒,需要引导居民们摆正心态,积极应对,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建议。我们依托区级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社工室,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和心理疏导,传授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疏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帮助释放压力,树立心理健康理念,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方式。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二0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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