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8-14 15:51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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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4 15:51 |  来源:江汉区民政局
江汉区民政局---

因受场地及资金影响,拟结合桃林社区现有资源,以“合规运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优先利用现有资源启动试点,推行合作运营模式,建立桃林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一、场地支持方面:整合资源,优化选址

桃林社区附近已建设有民航里社区幸福食堂,可满足附近社区老人助餐需求,拟由汉兴街道牵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协商治谈等方式与辖区现有幸福食堂展开合作运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含堂食、取餐)、价格机制、安全责任等事项,实现“政府搭台、企业运营、居民受益”的共建模式。利用桃林社区现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整合空间资源,增设备餐间、就餐区等功能区域,配套无障碍通道、防滑设施、适老化桌椅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合作运营”,新建老年人助餐点。

二、资金补贴方面:落实政策,合作共赢

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经各街道申请、区级上报、市局审核,对街道层面具备现场烹饪、堂食和送餐上门等服务功能、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幸福食堂给予中央资金资助,每个项目给予1.5万元补助,对2024年省级新增项目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按需购置或更新与助餐相关的设施设备”。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建议运营方参照市场价格给予老年人就餐折扣(如8折优惠),通过薄利多销、政府流量引导(如优先推荐社区活动订餐)加强收入。

三、政策优惠方面:积极协调、做好服务

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供电、供水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日常运营成本。结合社区1700余名老年人需求,提供午餐服务,招募志愿者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电话订餐、上门送餐等服务,同步建立“助餐+关怀”机制,送餐同时开展健康随访。后续融入社区养老场景,将助餐点与老年活动中心联动,打造“就餐+休闲+社交”综合服务空间,定期举办健康讲座、节庆聚餐等活动,提升老年人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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