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8-14 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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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
对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一、整合辖区资源,改善硬件设施:加快配建房屋清理,强化养老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已建成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清理,按照小区配建保基本、企业投入提质量原则,逐步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国有化、国企化;发挥街道养老综合体带动作用,采取“综合体+中心”等方式,依托养老服务配建用房、党群中心、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
二、扩大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认知度:制定各级宣传手册,开展敬老爱老活动
对辖区相关基础数据、政策进行汇总整理,制定区、各街道养老服务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养老工作人员、养老顾问应知应会,同时,我局每年围绕“敬老孝老爱老”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养老机构“质量开放日”、重阳节国庆节文体娱乐、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慰问等等活动,通过文艺表演、互动问答、手工制作等形式,让老年人在欢乐中感受到节日的气氛,体验养老服务。
三、增强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推动多方要素融合,拓展养老服务路径
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场景应用,全区人工智能试点社区达到6个,累计完成1千余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年均开展上门医疗服务20余万人次,新增医养结合机构1家。充分整合多部门资源和力量,在8个养老服务设施开设社区老年学堂,提供多样化老年教育服务。以公共服务温度提升老人满意度,《聚集群众需求为老人办暖心事》入选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加强行业建章立制,完善养老服务管理
以养老服务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制度8个,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订单、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抵扣等方面,要求辖区养老服务商签订承诺函并张贴在养老服务设施中,畅通投诉渠道。同时按照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文件细则,定期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评定,并将运营补贴与等级挂钩,倒逼养老服务主体提高质量。
五、加强人员培训,建设专业化队伍:分层分类做好培训,完善人才队伍结构
加强从业人员培育管理,分层分类培训养老管理、能力评估、养老护理、养老顾问等服务人才,每年培训不少于1300人次,加强针对性就业帮扶工作,向特殊困难对象提供“养老护理”“养老服务”、“康复”等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扩大就业渠道。建立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岗位需求备案机制,动态监控养老护理员人员配比。完善人才队伍结构,为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出台优惠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培养养老服务主体,强化机制优化创新
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鼓励省市区等各类国有企业采取利用自有房产、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或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等多种路径,打造机构、街道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一体运营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国有企业“投、建(改)、管”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实现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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