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05-27 09: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民权街道三民社区居民刘跃进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公示 | ||
关于民权街道三民社区居民刘跃进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公示
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25〕10号)、《江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江汉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户籍地街道和区民政局按照规定流程,对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刘跃进,身份证号:421124********5519,户籍地: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街道三民社区,经武昌区民福老年病医院评估为重度失能,符合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条件,由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开展集中照护,参照《武汉市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现行标准》要求,每月床位费1000元、护理费2700元,该院伙食费标准为每月750元,合计养老机构每月收费标准为4450元。刘跃进当前享受行政给付为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070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每月800元、残疾人两补270元,合计每月2140元。补助金额根据养老机构每月收费标准扣除每月行政给付据实结算,后续将根据申请人相关情况及上级救助标准变化适时调整补助金标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6月2日。
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拨打江汉区民政局电话027-83520667或邮件2123763073@qq.com反馈。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